根据《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
(资料图片)
政策的发布、受理、审批
政策的发布、受理、审批单位为各专项政策主管单位,区科创委(投促办)负责招商引资类,区经委负责先进制造业类,区发改委负责金融服务类,区商务委负责现代服务业类,区科委负责科技创新类,区人才办、区人社局负责人才发展类,区文旅局负责文化创意类、区滨江委负责邮轮经济类。
申报主体
1、符合宝山产业发展导向,为宝山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做出重要贡献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;
2、原则上,注册地和税管地在宝山区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。
具体申报条件,详见各政策主管部门通知。
申报时间
2023年集中申报时间段为2023年3月。具体申报时间段以各专项政策主管单位发布时间为准,集中申报截至3月31日。
申报范围
集中申报政策事项涉及6类,共21项,具体如下:
01
招商引资类
02
先进制造业类
03
现代服务业类
04
科技创新类
05
人才发展类
06
文化创意类
申报条件及材料
具体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,由各专项政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和解释,见各专项政策事项附件。
申报方式
企业、个人在集中申报期内进行网上自主申报。登录一网通办宝山频道,点击宝你惠政策直通车
(https://ywtb.shbsq.gov.cn/bszwdt/bszwdt/auditpolicy/pages/index.html),在政策专栏中选择相关条目进行申报。
公示
涉及相关评审类政策事项,通过“宝你惠”政策直通车网站对拟拨付企业、个人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其他
企业、个人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,可向各专项政策主管部门进行咨询。
通讯员:杜其超
编辑:肖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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